“生命通道”是: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及救援车辆顺利通行的通道。生活中常见的“生命通道”主要包括:楼梯、走廊、安全出口、疏散走道、消防车通道、消防车登高面、消防救援口、威尼克斯人平台应急逃生口及应急车道等。
第二十八条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
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: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
第二十八条: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锁闭出口、设置障碍物。禁止圈占、遮挡消火栓,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,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。
不堆放杂物:不在楼梯、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,以免阻塞通道,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检查,确保其处于畅通状态。
不占用消防通道:消防通道、消防车登高面是救援车辆通行的关键通道,任何时候都不得占用。
不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:不在共用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熟悉安全出口位置:熟悉所在建筑的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位置,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撤离。
安全出口、疏散楼梯、消防车通道是遇到事故时的“生命通道”,必须时刻保持畅通。广大群众要学习、掌握自救互救技能,提升避险能力,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。